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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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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摘要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摘自国家能源局网站)。文件明确,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应在不降低煤电对电力系统支撑调节能力的前提下实施,融合项目的新能源规模要与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提升的调节能力匹配。文件同时要求强化煤电降碳、切实提升降碳质效,促进新能源消纳、减少弃风弃光,有效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鼓励多元创新,支持探索融合技术试点应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取适配融合场景模式。原文未披露量化目标、规模指标、时间表、试点项目名单及确切印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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