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资讯导读
《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外公布 12月1日起施行|公开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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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摘要
2026年10月23日,《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外公布,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文件仅6章45条,首次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三类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框架,长协机制由年度政策安排升格为常态化、法治化的国家制度。电煤:长协原则上1年及以上、鼓励多年,资源保障总量原则上覆盖需求总量,港口合同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产地合同建立月度调整机制,严禁倒卖、转卖、套取、挪用合同项下资源。电力:涉及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的跨省跨区电量须以1年及以上合同全额签约,省内签约量须达上年度发(用)电量一定比例,价格由市场形成、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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